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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陈镇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

各相关部门:
    继续教育学院2022级现代学徒制物流221A陈镇同学,于2023年11月5日从工作单位离职,所在企业已发出了离职证明。自接到企业发来的离职证明后,辅导员多次联系陈镇同学办理退学手续,学生答应后至今仍未办理,现在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。
    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5〕2号)要求:要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,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。广东省教育厅等四厅委《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粤教高〔2016〕1号)中明确规定:“学徒具有双重身份(既是企业的员工,又是职业院校的学生),校企一体化育人,有利于合作企业建立选人、育人、留人的长效机制,提升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”陈镇同学离职后,已失去了合作企业员工的身份,不符合现代学徒制“双重身份”的特征,无法对其实施校企一体化育人。
   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: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应予以退学处理。

特此公告

继续教育学院
    2025年3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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