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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〈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财规〔2026〕1号)等通知要求,现开展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,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学生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,即1850元/学期。

申请和审查程序

(一)学生申报

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,并按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:

1.《退出现役证》复印件

2.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收集表(附件1)

3.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(仅本学期复学学生填写)(附件2)

(二)学院审核

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申报学生的资格、提交的材料,审核无异议后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。

(三)学校审核、报送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学生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。审批通过后,将拟资助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。

四、报送时间

请各学院严格梳理摸排符合条件学生,汇总核对全部材料,于2026年4月30日上午9:00 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
1.本项资助不能补报,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位,督促符合条件学生按时提交资料;

2.各学院须严格做好学生身份核验、证件审核、信息校对等基础工作,确保填报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
3.严格落实 “精准资助、应助尽助” 工作原则,坚决杜绝漏报、错报、重复上报等情况,确保资助政策规范落地。


附件1: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收集表(汇总)

附件2:附件2: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(仅本学期复学学生填写)
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2026年4月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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